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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2-2013年度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年10月10日作者:编辑:浏览量:

各学院学生科:

根据我校《“千金药业”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》、《希尔励志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》《美度爱心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,现将评定指标划拨到各学院,具体评定工作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:

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第二学士学位,七年制为2—5年级学生)。

二、评选条件:参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。

三、奖励标准:千金药业奖学金5000元/人/年,希尔励志奖学金、美度爱心助学金均为3000元/人/年。

四、评选时间及流程:

1、10月22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比例将名额(见附件1)划拨到各学院。

2、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进行评选、公示,并将初审合格材料于10月31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请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。

3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,11月10日前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。

五、材料报送要求:

为确保学生评选材料完整、准确,请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学生填写各类奖学金的申请表,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制材料及电子版本(Excel电子表格),其中申请表要求一式三份,贴上照片,并附上个人综合材料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。

附件:湖南中医药大学2012-2013学年社会奖助学金名额分配.doc

学生工作处

2013年10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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